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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法律思想史》听课笔记:11

(一)   天赋人权论的历史变化

1、  早期:法律就是权利(最早自然权利,无所不包)

后:保持生命、健康、财产,

2、  中期:权利的界限以不侵犯他人的利益为度(资产阶级)

          从个人权利走向群体利益、弱势群体的利益

A资产阶级早期强调自由平等

     B马克思主义的人权是消灭阶级特权

C第三代人权强调民族解放、独立

D环境保护及人道主义

(二)   天赋人权论的评价

1、  功利派认为:权利产生于法律

2、  时政派认为:法律就是义务

3、  资产阶级认为:人的权利是天赋的

4、  现代第三世界国家认为:反对民族压迫,为权利而斗争

 

简简述斯多葛学派的理性与自然法思想?

((1)、人因其理性处于平等地位,受自然法支配;

((2)、自然法从来就有,先于国家和人定法而存在,是绝对正确和公正的;

((3)、自然法是较高级法律,人定法是最低级法律,自然法决定人定法的内容,人定法应以自然法的内容为原则和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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