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天赋人权论的历史变化
1、 早期:法律就是权利(最早自然权利,无所不包)
后:保持生命、健康、财产,
2、 中期:权利的界限以不侵犯他人的利益为度(资产阶级)
从个人权利走向群体利益、弱势群体的利益
A资产阶级早期强调自由平等
B马克思主义的人权是消灭阶级特权
C第三代人权强调民族解放、独立
D环境保护及人道主义
(二) 天赋人权论的评价
1、 功利派认为:权利产生于法律
2、 时政派认为:法律就是义务
3、 资产阶级认为:人的权利是天赋的
4、 现代第三世界国家认为:反对民族压迫,为权利而斗争
简简述斯多葛学派的理性与自然法思想?
((1)、人因其理性处于平等地位,受自然法支配;
((2)、自然法从来就有,先于国家和人定法而存在,是绝对正确和公正的;
((3)、自然法是较高级法律,人定法是最低级法律,自然法决定人定法的内容,人定法应以自然法的内容为原则和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