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私法的历史
第三节 中国国际私法的历史
一、中国国际私法的立法史
1.唐朝:《永徵律.名例章》化外人制度,(P43)
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
外国人在中国境产生纠纷,如果当事人为同一国籍的人,依当事人本国法;如果为不同国籍的人,依中国法。
例:两个波斯人在中国境内发生了侵权纠纷,适用波斯法;一个波斯人和一个印度人在中国境内发生了侵权纠纷,适用中国唐朝法律
2.宋、元、明各朝沿用唐代旧制,没有新发展
3.北洋军阀时期: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国际私法立法《法律适用条例》
4.现阶段我国国际私法立法概况:
1)没有统一的国际私法法典
2)国际私法规范散见于民法通则、合同法、继承法、海商法等国内民商事法律规范中
3)各类国际私法规范尚不完善,时有冲突,需进一步修订、发展。
二、中国国际私法的学说史
1.清末光绪年间中国首次出现国际私法书籍,多取于日文原著,或直接翻译日文原著。
2.民国时期,国际私法书籍逐渐增多
3.现阶段国际私法理论的最高成果:中国国际私法学会2000年拟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示范法》。它是学术性的,没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