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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自考本科)》听课笔记:18
第18讲: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问题
1、国民待遇,又称平等待遇
2、最惠国待遇:是指给惠国承担条约义务,将已经给予或将来给予第三国的公民、法人的优惠同样给予缔约地方的自然人或法人。
3、差别待遇和无差别待遇
差别待遇又称歧视待遇;无差别待遇又称不歧视待遇。
4、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平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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