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人民法院
1概念,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或者说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司法机关。狭义的司法机关就是法院。
性质,国家唯一的审判机关
组织系统,最高院,地方各级院,专门院。 上下级关系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诉讼权利和义务,首先直接受理自诉案件, 和裁定驳回自诉。
有对案件进行补充调查的权利,方式查询,冻结扣押,勘验。
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 据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拘留。
审理和裁判公诉和自诉案件的权利。
组织和主持庭审活动。
进行二审和再审的权利。
义务, 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维护人民利益,不得违法裁判,保障当事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