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管辖
概念,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公安机关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
划分立案管辖的依据。 犯罪案件的性质和严重.复杂程度。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只能是自诉案件,包括:
1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3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不予追究的案件。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1 贪污贿赂罪
2 渎职罪
3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
4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
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刑事案件的侦查均由公安机关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