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宪法规范,宪法渊源和体系结构
一。宪法规范
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的各种规范的总和,具体来说,宪法规范是调整国家权力运行与人权保障的法律规范。
(一)宪法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
宪法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叫做宪法关系。宪法关系表现的特点:1.涉及面非常广泛。但均属原则性,宏观性层面的问题。2,宪法关系的一方通常必然是国家或者是代表国家行使公权力的组织(国家机关)。
经宪法规范调整后的社会关系:1,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 2国家机关内部的关系。 3,国家机关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4,国家与国内各民族,团体,企业,事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
(二)宪法规范本身的特点
1,最高性。2,规范性 3,适应性 4.概括性 5.原则性 6,无具体惩罚性
二 宪法的渊源 (1)宪法典 (2)宪法修正案 (3)宪法性法律 (4)宪法判例(5)宪法解释(6)宪法惯例(7)条约(8)学理等 1954年期间,当时被称作“三大宪章”的《共同纲领》《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是宪法性法律。
三 宪法的体系结构
宪法的体系结构:是指特定的国家的宪法作为整体,它包含哪些规范作为其组成部分;这些宪法规范又是怎样编排、组合成宪法这一个有机整体的。
(一)宪法的内容结构
(二)宪法的形式结构 我国现行宪法的体系结构是: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共138个条文,附《宪法修正案》3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