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行政区是指在我国版图内,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专门设立的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实行特别的社会、经济制度,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行政区域。
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1、是我国单一制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
2、是我国一个地方行政区域。
3、是实行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区域。
4、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一级地方行政区域。
特别行政区的特点:
1、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2、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
3、特别行政区实行港人治港、澳人治澳的方针。
4、特别行政区原有的法律基本不是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