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宏观调控权及其配置
一、宏观调控权的概念
宏观调控权是指政府为确保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之间的平衡,实现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增长的目标,而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社会经济运行进行调节与控制的法定职权。
二、宏观调控权的配置
宏观调控权的配置关乎宏观调控权形式主体的重要问题。宏观调控权作为一种权力,必须对其进行有效配置,使各类宏观调控主体的权力明晰,职责明确,这样才能更好的解决集权和分权等问题,才能更有效的进行宏观调控。宏观调控的配置设计纵向与横向两个层面的问题。
(一)宏观调控权的纵向配置
宏观调控权的纵向配置,就是宏观调控权在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划分。宏观调控权的行使主体方面,我们主张只有中央级次的国家机关才享有宏观调控权,地方不享有宏观调控权。
(二)宏观调控权的横向配置
宏观调控权的横向配置,就是宏观调控权在中央政府各宏观调控管理部门之间的配置。关于宏观调控权的横向配置,需要注意:第一,司法机关没有宏观调控权。第二,应对各类具体的宏观调控权作出具体的划分。第三,在最高的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之间,还可能存在授权立法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