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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自考本科)》听课笔记:11
一般纳税人的税额计算——
(三)增值税的税率分: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和零税率。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收入乘以税率。
当期进项税额:凭发票列明的税额扣除。(购进的免税农产品按10%抵扣)
◆不允许抵扣的项目——
1、购进固定资产;
2、外购项目用于个人消费、对外投资或集体福利;
3、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4、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
●退货、折扣:减少销项税额。
▲政府的特殊规定:
1、包装物押金-期限内不计算增值税,超期则计征;
2、折扣销售-原始价与折扣价分开发票的,则按原始价计征;
3、以旧换新销售-不允许旧产品价格从销售价格中扣除;
4、价格明显偏低的,按成本价格和利润率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的税额计算——
销售额乘以税率(4%)。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为价内税

五、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1、直接收款方式销售的:取得销售款或货款凭证时纳税义务发生;
2、托收承付或委托银行收款的:发出货物或办妥手续当天;
3、分期付款方式的:约定的收款时间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4、预付款方式的:货物发出当天;
5、委托其他人代销货物:销售了货物并把交货清单交付当天;
6、提供应税劳务的;
7、视同销售行为的:货物移送当天;
8、进口货物:进口当天。

六、纳税期限
七、纳税地点:两原则——方便当事人;保证税款不流失。
八、起征点:达点纳税。仅适用于个人。
免征额:只对其额以上征税。
九、减免规定:增值税没有减税规定。
免税规定:自产农产销售;古旧图书;外国组织无偿援助的设备、用于科研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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