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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税法(自考本科)》听课笔记:24
《税法(自考本科)》听课笔记:24
二、在中国境内没有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的收入
如股息、利息、租赁收入、特许权使用费等,根据收入地管辖权行使征税权,适用20%的税率。
如虽设有机构、场所,但所取得的收入与该机构、场所无关的,适用20%的税率,该机构、场所代理取得收入的,就该收入应另行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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