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和立法
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政策和立法
《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改革的通知》、《改革的决定》、《公积金管理的意见》、《贷款管理办法》、《公积金管理条例》、《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等。
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和立法的主要内容
1、公房提租与补贴:将住房补贴列入职工工资。
2、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职的职工个人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缴纳,用于购、建、大修房屋。
3、出售公有住房:
禁止出售的公房包括:没有经过产权确认;两户或以上公用厕所或厨房的;已列入城市规划,有待拆迁的;与保密大楼相邻;营业、住房混在一起的;被没收、代管的;平房;经产权单位确认不能出售的。
售房对象:有正式城市在职职工或离退休职工;只能买一套。
售房价格:可以成本价、市场价、标准价购买。
优惠待遇:付款可以一次性,也可以分期付款(首付不低于30%、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
售房程序:应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房与地同时转移。
4、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以经济适用房为主体的多层次购房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