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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法(自考本科)》听课笔记:39

第一节 住房信贷
一、信贷管理:
1、严格审查开发贷款的发放条件:企业自有资金不得低于整个开发项目投资30%;开发项目具有四证(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土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
2、强化个人住房贷款:禁止零首付的个人贷款;
3、规范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十年;必须是现房;

二、个人住房贷款
1、条件:个人贷款购房的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城镇户口;有稳定的收入,具有偿还借款的能力;具有购房合同或意向书;首期付款不低于30%;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或人担保。
2、贷款程序:提出贷款申请;审查(三周之内给予答复);
3、担保与保险:抵押物应全部用于抵押。
4、贷款期限和利息:最长不超过25年。
5、借款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三、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贷款
1、以微利价向购房人出售房屋。
2、开发企业申请贷款应具备的条件:在贷款银行开立户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按期还款的能力;有相应的担保;项目列入国家的计划;所需建设用地列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获得四证;基础设施、公用设施能及时配套;借款人投入自有资金不低于规定的比例,并在贷款前投入使用;建设项目适用当前需求。
3、贷款期限。
4、程序:提供资料和申请;项目评估;签订贷款合同;发放贷款。
5、贷款的担保和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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