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二级建造师-法规》听课笔记:25
《二级建造师-法规》听课笔记:25

无效合同
什么是无效合同:合同虽成立,但不符合法律要求,故不承认不保护。
特征:1.合同自始无效2.合同绝对无效(不能同意和追认)3.合同当然无效(是否知道无效,或是否提出主张无效)4.合同无效可能是全部无效也可能是部分无效。要和合同绝对无效要注意理解上的区别。合同绝对无效是不能通过追认和同意来使得它无效,部分无效是合同部分有效其他有效。5.合同无效不影响解决争议等独立存在的条款的有效。
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
1. 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 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3. 恶意串通,损害集体公共或其他第三人利益
4.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5. 损害公共利益
6. 违法强制性规定
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及第三人利益,二不能违法
什么情况下欺诈手段“有欺诈故意,有欺诈行为,被欺诈方因欺诈做出错误意识,欺诈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仅仅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不能导致无效的合同要加上损害了国家利益。
胁迫手段:以国民的身体健康荣誉为要挟迫使一方做出违反其真实意思的合同。损害了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主观因素,客观因素“
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形式上合法,内容上,目的上是非法的。如有些免责条款(劳动合同中的一些)无论造成损害以否都是无效
无效的免责条款:合同中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生命健康权人身伤害2.故意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
法律后果:返还财产,损害赔偿及其他的法律后果。
2z202003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变更与撤销:意思表示不真实,允许行驶撤销权,使以生效的合同变更或撤销。
与无效合同的区别:自始无效,不管当事人是否主张。变更和撤销之前是存在法律效力的,效力取决于撤销权人是否主张取消。
导致可撤销可变更:1.重大误解(因自己过错而订立的合同误解—误解重大—误解是自己过错造成的—误解不是由表意人故意发生的 构成重大误解)2.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利用对方无经验,使权利和义务不对等。合同在订立时就不公平,客观利益不公平)3.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无效合同是损害国家利益,这里没有“国家利益”。被胁迫人有权将合同撤销)4.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
撤销权的行驶
行使撤销权: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和变更的请求。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只有受损害方才能行使。
请求变更法院不能撤销,如果请求撤销法院可以变更合同。
撤销权的消灭:1.自知道或应当知道,1年内没有行使的2.具有撤销权的,明确表示或行为表示的撤销权消灭3.可撤销合同撤销的后果。与无效后果相同。
效力待定合同
合同成立后是否效力,要待定其他行为和事实使之确定。无效合同具有违法性,效力待定没有违法性,只是效力未确定。
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撤销合同在撤销前是有效的,待定合同是在这段时间效力还没有确定,不必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通过当事人行为或事实。
待定效力合同的类型
1.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不能独立签订的合同,纯或利益的合同除外(如赠与合同),经过法定代理人行使追认权后,合同才能生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1个月内追认,没有回应的视为不追认。可撤销,以通知形式通知。
2.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签订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1个月内追认)。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有代理权的代理合同有效。相对人如果不知道行为人越权签订合同,合同有效。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经过权利人追认或其取得处分权的情况下,合同有效。
付条件和付期限的合同
合同约定了一定条件,讲其的成就或不成就当做合同发生效力的条件。
条件成就前,当事人为了自己的利益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以成就,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付解除条件的合同,条件成立后,合同生效。
期限合同:把未来期限的到来作为条件。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






收藏状态
收藏本课程的同学
相关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