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及预付款项
企业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主要包括 : 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待摊费用
其中: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是企业的应收款项;预付账款、待摊费用是企业的预付款项
(一)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的范围
(1)应收账款是指因销售活动形成的债权,不包括应收职工欠款、应收债务人的利息等其他应收款;
(2)应收账款是指流动资产性质的债权,不包括长期的债权, 如购买的长期债券等;
(3)应收账款是指本企业应收客户的款项,不包括本企业付出的各类存出保证金, 如投标保证金和租人包装物保证金。
(4)应收账款包括代垫运杂费。
2. 坏损确认
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就是坏账,因坏账损失而遭受的损失为坏账损失。
根据稳健性原则企业对于没有把握能够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确认坏账损失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收回,如债务单位已经撤销、破产;
(2)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如债务单位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
(3)应收款项逾期三年以上。
(二)应收票据
我国的应收票据即指商业汇票。应收票据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
票据贴现实质上是一种融通资金的行为。在票据贴现过程中,企业给银行的利息称为贴现息,所用的利率称为贴现率, 票据到期值与贴现息之差称为贴现所得。对于贴现息, 在会计业务中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企业以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的贴息及贴现所得的计算公式如下:
贴现期=票据期限-企业已持有票据期限
贴现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期
贴现所得=票据到期值-贴现息
(三)其他应收款
包括:企业拨出的备用金、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以及已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而按规定转入的预付账款。
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其他应收款进行检查,预计其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
(四)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或劳务合同规定,预先支付给供货方购货款项而产生的债权。在施工企业中包括预付工程款和预付备料款,以及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购货款。
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 并按照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其他预付账款不得计提坏账准备。
(五)待摊费用
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
待摊费用主要包括: (1) 低值易耗品摊销;(2)预付的保险费;(3) 一次性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性购买印花税税额较大需分摊的部分。
如果某项待摊费用已经不能使企业受益,应当将其摊余价值一次全部转入当期成本、费用,不得再留待以后期间摊销。
五、存货
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
(一)存货的分类